东电中学2015—2016学年度
财产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及主要职责要求
一、 财产管理领导小组
(一)组 长:黎仁忠
(二)副组长:张 弛、舒 波
(三)成 员:明桂清、佟晓红、罗 建、王仁忠、唐 明
(四)主要职责:
1.领导监督学校财产管理工作
2.讨论决定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3.决定学校财产管理工作人员并根据考核情况实施奖惩
二、 财产管理监督小组
(一)组 长:张 弛
(二)副组长:明桂清、佟晓红、罗 建、王仁忠、刘 斌、唐 明
(三)成 员:夏 军、罗 斌、向建伟、王小伟、李吉冲、黄 宇、
黄廷凤、周乐文、曹 洪、姜丽娜、段 娟、罗 洛、
李 萍
(四)主要职责:监督财产管理工作
三、 财产管理工作小组
(一)组 长:舒 波,具体领导和监督学校财产管理工作。
(二)副组长:张 超,具体安排和检查财产管理工作。
(三)成 员:会 计:黄廷凤,做好固定财产总账和定期与学校财产总保管员检查核实财产实物账。
出 纳:杨 雪,负责固定财产发票手续的审核。
采购员:冯忠伟,负责做好财产采购。
维修管理员:张 超(兼),负责财产维修,监督钥匙保管、多功能室、公共教室等财产管理。组织学生桌椅、办公家具的小型维修。
财产总保管员:杨建平,负责财产验收;固定资产登记。做好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账和低值易耗品账;定期组织清理全校财产;协助管理学校水电;具体管理财产保管室等财产;具体监督管理全校的财产。
财产保管室工作员:杨建平(兼),负责分发办公用品;做好低值易耗品领用登记。
兼职财产保管员:
罗 建、夏 军、罗顺康、王仁忠、唐 明、林义香、王小伟、杨建平、
刘 斌、曾 谊、张 兰、罗 斌、舒 波、黄廷凤、陈 洪、刘冬梅、
雷 蕾、李吉冲、付 秋、叶晋琴、李 军、张 雪、谢 波、杨 丹、
饶红梅、周乐文、曹 洪、姜丽娜、段 娟、罗 洛、李 萍、凌万辉、
周凤娟、黄 宇、曾 洁、王仁勇、杨运德。
全体班主任:
蔡春霞、姜丽娜、汪 林、张 娟、凌万辉、杨青云、臧 阳、黄 波、
赖姣交、刘 冰、刘凤林、曹 洪、李 欣、罗 成、周乐文、张 敏、
李青莲、于佳楠、李绪勇、黄春燕、李万博、李 萍、杨礼科、黄 斌、
何 娟、李 勇、罗连伟、向文林、罗 洛、张小香、李 军、张婷婷、
黄建梅、周菁华、张 明、李昌伟、赵 静、张义敏、王海虎、郑 林、
方新春、杨 尧、铎 婷、曾 红、李 冬、刘苏丹、黄 超、段 娟、
刘鸿雁。
(四)兼职保管员主要职责:
1.积极参与学校财产管理工作;
2.按时参加学校财产管理工作会议;
3.每月月初统一领取分发办公用品;
4.及时配备所属部门清洁用具;
5.对所属部门财产变动及时清点并做好登记工作;
6.在学校定期检查清理学校财产时对所属部门财产全面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并汇总报至财产总保管员;
7.做好财产丢失、借用、损坏、报损、报修等工作。
(五)兼职保管员具体分工:
罗 建:负责校长室、副校长室、行政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财产管理。
夏 军:负责档案室的财产管理。
罗顺康:负责学校车辆的财产管理。
王仁忠:负责教科室的财产管理。
唐 明:负责德育处办公室财产管理。
林义香:心理咨询室财产管理。
王小伟:团队办公财产管理。
杨建平:负责各教室多媒体设备及多功能厅、学术演讲厅、播音室等财产管理。
曾 洁:负责校医室的财产管理。
刘 斌:负责教务处主任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曾 谊:教务处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张 兰:负责文印室的财产管理。
罗 斌:负责招生办办公室和招生办主任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舒 波:负责总务处办公室、财产管理办公室等财产管理。
黄廷凤:负责财务室的财产管理。
陈 洪:负责体育组办公室、体测室、体能室的财产管理。
刘冬梅:负责体育保管室的财产管理。
雷 蕾:负责图书馆的财产管理。
李吉冲:负责中控办公室、中控管理室、信息中心储藏室及的财产管理。
付 秋:负责信息中心办公室、微机教室(2个)、多媒体教室(2个)、财产管理。
叶晋琴:负责艺术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李 军:负责画室(2个)的财产管理、负责全校卫生洁具的管理。
张 雪:负责音乐室的财产管理。
谢 波:负责生物实验室的财产管理。
杨 丹:负责物理实验室的财产管理。
饶红梅:负责化学实验室的财产管理。
周乐文:负责初一年级教师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曹 洪:负责初二年级教师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姜丽娜:负责初三年级教师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段 娟:负责高一年级教师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罗 洛:负责高二年级教师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李 萍:负责高三年级教师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凌万辉:负责门卫值班室、治安室、自行车库等财产管理。
周凤娟:负责学生公寓的财产管理。
舒 波(兼):负责食堂、锅炉房、以及小卖部等学校的财产管理。
杨建平(兼):负责室内体育馆及公共区域的财产管理。
王仁勇:负责电工室、发电机房及公共区域的水电消防等财产管理。
杨运德:负责学校锅炉房、开水房、学生浴室的财产管理。
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教室的财产管理,并严格按照“东电中学班级财产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执行。
二O一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