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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制度

东电中学2015—2016学年度财产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及主要职责要求
  • 作者:张弛发布时间:2015-09-23来源:未知点击:0

东电中学20152016学年度

财产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及主要职责要求     

一、  财产管理领导小组

(一)组  长:黎仁忠

(二)副组长:张   弛、舒   波

(三)成   员:明桂清、佟晓红、罗   建、王仁忠、唐   明

(四)主要职责:

1.领导监督学校财产管理工作

2.讨论决定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3.决定学校财产管理工作人员并根据考核情况实施奖惩

二、  财产管理监督小组

(一)组   长:张  弛

(二)副组长:明桂清、佟晓红、罗   建、王仁忠、刘   斌、唐   明

(三)成   员:夏   军、罗   斌、向建伟、王小伟、李吉冲、黄   宇、

黄廷凤、周乐文、曹  洪、姜丽娜、段  娟、罗   洛、

李  萍

(四)主要职责:监督财产管理工作

三、  财产管理工作小组

(一)组   长:舒   波,具体领导和监督学校财产管理工作。

(二)副组长:张   超,具体安排和检查财产管理工作。

(三)成   员:会   计:黄廷凤,做好固定财产总账和定期与学校财产总保管员检查核实财产实物账。

出   纳:杨  雪,负责固定财产发票手续的审核。

采购员:冯忠伟,负责做好财产采购。

维修管理员:张  超(兼),负责财产维修,监督钥匙保管、多功能室、公共教室等财产管理。组织学生桌椅、办公家具的小型维修。

财产总保管员:杨建平,负责财产验收;固定资产登记。做好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账和低值易耗品账;定期组织清理全校财产;协助管理学校水电;具体管理财产保管室等财产;具体监督管理全校的财产。

财产保管室工作员:杨建平(兼),负责分发办公用品;做好低值易耗品领用登记。

兼职财产保管员:

罗   建、夏   军、罗顺康、王仁忠、唐   明、林义香、王小伟、杨建平、

刘   斌、曾   谊、张   兰、罗   斌、舒   波、黄廷凤、陈   洪、刘冬梅、

雷   蕾、李吉冲、付   秋、叶晋琴、李   军、张   雪、谢   波、杨  丹、

饶红梅、周乐文、曹  洪、姜丽娜、段  娟、罗  洛、李   萍、凌万辉、

周凤娟、黄   宇、曾  洁、王仁勇、杨运德。

全体班主任:

蔡春霞、姜丽娜、汪  林、张  娟、凌万辉、杨青云、臧   阳、黄  波、

赖姣交、刘  冰、刘凤林、曹  洪、李  欣、罗  成、周乐文、张  敏、

李青莲、于佳楠、李绪勇、黄春燕、李万博、李   萍、杨礼科、黄   斌、

何   娟、李   勇、罗连伟、向文林、罗   洛、张小香、李  军、张婷婷、

黄建梅、周菁华、张  明、李昌伟、赵  静、张义敏、王海虎、郑  林、

方新春、杨  尧、铎   婷、曾  红、李  冬、刘苏丹、黄  超、段   娟、

刘鸿雁。

(四)兼职保管员主要职责:

1.积极参与学校财产管理工作;

2.按时参加学校财产管理工作会议;

3.每月月初统一领取分发办公用品;

4.及时配备所属部门清洁用具;

5.对所属部门财产变动及时清点并做好登记工作;

6.在学校定期检查清理学校财产时对所属部门财产全面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并汇总报至财产总保管员;

7.做好财产丢失、借用、损坏、报损、报修等工作。

(五)兼职保管员具体分工:

罗   建:负责校长室、副校长室、行政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财产管理。

夏   军:负责档案室的财产管理。

罗顺康:负责学校车辆的财产管理。

王仁忠:负责教科室的财产管理。

唐   明:负责德育处办公室财产管理。

林义香:心理咨询室财产管理。

王小伟:团队办公财产管理。

杨建平:负责各教室多媒体设备及多功能厅、学术演讲厅、播音室等财产管理。

  洁:负责校医室的财产管理。

刘   斌:负责教务处主任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曾   谊:教务处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张   兰:负责文印室的财产管理。

罗   斌:负责招生办办公室和招生办主任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舒   波:负责总务处办公室、财产管理办公室等财产管理。

黄廷凤:负责财务室的财产管理。

陈   洪:负责体育组办公室、体测室、体能室的财产管理。

刘冬梅:负责体育保管室的财产管理。

雷   蕾:负责图书馆的财产管理。

李吉冲:负责中控办公室、中控管理室、信息中心储藏室及的财产管理。

付   秋:负责信息中心办公室、微机教室(2个)、多媒体教室(2个)、财产管理。

叶晋琴:负责艺术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李   军:负责画室(2个)的财产管理、负责全校卫生洁具的管理。

张   雪:负责音乐室的财产管理。

谢   波:负责生物实验室的财产管理。

  丹:负责物理实验室的财产管理。

饶红梅:负责化学实验室的财产管理。

周乐文:负责初一年级教师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洪:负责初二年级教师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姜丽娜:负责初三年级教师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娟:负责高一年级教师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罗   洛:负责高二年级教师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李   萍:负责高三年级教师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凌万辉:负责门卫值班室、治安室、自行车库等财产管理。

周凤娟:负责学生公寓的财产管理。

舒   波(兼):负责食堂、锅炉房、以及小卖部等学校的财产管理。

杨建平(兼):负责室内体育馆及公共区域的财产管理。

王仁勇:负责电工室、发电机房及公共区域的水电消防等财产管理。

杨运德:负责学校锅炉房、开水房、学生浴室的财产管理。

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教室的财产管理,并严格按照“东电中学班级财产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执行。

 

 

二O一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