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师范学院德阳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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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考点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加强中考考试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维护考试的正常秩序,保证考试顺利、圆满进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市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东电中学中考考点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站在保障考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与切身利益的高度,按照德阳市旌阳区教育局《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障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统一指挥,部门联动。
(三)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四)重在预防,依法处置。
三、适用范围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特指在我校举行的各类考试中,在试卷运送、保管、考试实施环节中出现泄密的事件及考试期间在各考点发生的事故灾难(如火灾、供电事故等),社会安全事件(如重大刑事治安事件),自然灾害(如地震)和在各考点或考生中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疫情等。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黎仁忠(13981071305)
副组长:张 弛(13881038788)
佟晓红(13628107066)
明桂清(13689627239)
主要职责:1、确认安全事件性质及危害性;
2、启动本预案;
3、作出决策;
4、协调各相关部门行动。
(二)成立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向建伟(15282867066)
副组长:罗 建(18981006825) 刘 斌(15808380798)
唐 明(13778205458) 舒 波(15883858165)
主要职责:1、第一时间上报安全事件情况;包括:(1)事件原因;(2)事件性质;(3)波及范围;(4)目前措施;(5)对事件等级的初步判断。
2、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
3、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应急保障
(1)对接触考试试卷的有关人员要加强保密纪律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试卷泄密带来的严重后果,增强其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
(2)严格按《四川省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保密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保密室建设,配齐、配足各种设施设各。
(3)对考生和考点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要加强安全保密知识教育,增强考点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考生的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4)通讯畅通:在考试期间,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手机、办公和家庭电话通讯畅通。
(5)各考点应按消防部门的要求,充分配各消防器材、应急灯、消火栓。定期维护,确保设施设各安全有效。
(6)在预防余震或其它传染病流行期间,各考点所在学校要准各好供身体有异常情况的考生使用的各用考场、专用通道、防护设各及消毒药品。有参考考生的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和防震自救方法的培训,要求考生在面对任何紧急状况时能够听从统一指挥,沉着、冷静、迅速、有序撤离。
(7)考试期间,市供电局的电力抢险车和抢险人员及区卫生局的救护车和医生、护士要在考前到达各考点,作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各,考试结束后才能撤离。
(8)考试期间,区公安分局要派出警力到各考点执勤,严格控制进入考点的人员,维护考点秩序,预防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
(9)考试期间,在考务人员和考生中出现不稳定因素,及时通知考务人员和考生所在学校考点负责人积极配合考点主考或副主考稳定相关人员,确保考试安全。
六、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人
试卷保密室值班人员,考试时在考点的工作人员,事件第一目击者,第一获知者,考点负责人为责任报告人。
(二)报告程序、时限考试期间,所列责任报告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在规定时限内向 “处置工作小组”和相关部门报告。
(1)一旦发现试题泄密,立即报告;
(2)考点或考点附近发生或可能发生火灾的,立即报告 ;
(3)考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大规模拥挤、踩踏事件的,立即报告;
(4)考点或考生所在学校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立即报告;
(5)考点或考生所在学校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立即报告;
(6)考点或考生所在学校发生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立即报告;
(7)考点或考生所在学校发生意外伤害,故意伤害人身事件的,立即报告 ;
(8)考点或考点附近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爆炸事件的,立即报告;
(9)考点附近或考生所在学校发生化学品泄漏、环境污染事件的,立即报告。
(10)考点或考点附近发生或可能发生其它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立即报告。
(11)考点在考试过程中,考务工作出现失误或差错,涉及到的考场监考员须立即通过场外工作人员报告考点主考或考务办公室。
(12)考前或考中发现出售、使用高科技作弊器材及设施设各的,立即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地点、初步原因、发展趋势、涉及范围、人员伤亡与危害程度等;同时,根据考点安防系统,尽可能提供与考点危险源发生过程相关的实时监控录像,为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提供第一手资料。
“处置工作小组”接到信息在规定时间向“处置领导小组”和上级报告的同时,应当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对事件性质及其危害性作出初步判断,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事件动态。
七.应急处置
(一)考前试题泄密事件的处置 (负责人:刘斌)
1、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2、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其传播范围,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破案。
3、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稳定工作,等待上级处置决定下达。
(二)试卷或答卷运送、保管环节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人:刘斌)
1、试卷或答卷运送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或天气原因无法正常运送等情况。
(1)负责试卷或答卷押运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同级和上级考试机构报告。
(2)考试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同级和上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同时报公安、保密等部门。
(3)认真做好现场突发事件记录和上报内容记录。
(4)情况有新的进展应随时续报。
2、试卷或答卷在各级考试机构和考点保密室丢失。
(1)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2)发生事件单位应立即报告同级和上级考试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公安和保密部门。
(3)做好现场情况和报告内容的记录。
(4)情况有新的进展应随时续报。
(三)考试中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的处置 (负责人:刘斌)
1、考试前,如果发现有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的征兆
(1)立即向同级和上级考试机构报告。
(2)根据考试机构的指示做好防范准备工作。
(3)协调各相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止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发生,并做好媒体的宣传工作。
(4)根据进展情况随时向同级和上级考试机构续报情况,并听候进一步的指示。
(5)做好相关情况记录。
2、考试中,如果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
(1)立即向同级和上级考试机构报告。
(2)考试机构应及时向同级和上级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3)协调各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控制其影响范围。
(4)认真做好相关情况记录。
(5)情况有新的进展随时报告。
(四)考试期间考点或考点附近发生地震(余震)处置措施 (负责人:向建伟)
(1)考场监考员和考点工作人员应迅速组织考生撤离到安全地段。
(2)考点主考立即报告同级和上级考试机构。
(3)考试机构立即报告同级和上级考试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4)协调各相关部门采取救助措施,同时做好考生及家长的安抚工作。
(5)根据进展情况随时向同级和上级考试机构续报情况,并听候进一步的指示。
(6)认真做好相关情况记录。
(五)考试期间考点或考点附近发生火灾处置措施 (负责人:向建伟)
1、考点内发生火灾
(1)考点应组织人员迅速扑灭轻微火情,可能造成火灾的,拨打火警电话,同时上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疏散人员和物质到安全地带,使用灭火器或启用消火栓,寻找水源组织人员灭火。
(3)组织人员划分隔离带,避免考生陷入混乱;转移易燃易爆物品,阻拦、疏散易燃可燃液体扩散,拆除与火源毗邻的易燃建筑物,造成阻止火势蔓延的空间地带等。
(4)配合消防部门及时赶到现场,组织灭火工作。
2、考点附近发生火灾
(1)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确定是否要疏散考生。
(2)及时到位,若需要疏散应立即组织疏散,同时做好考生的稳定工作。
(六)考试期间考点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现场处置 (负责人:唐 明 )
1、接到报告后,相关人员及时到位。
2、负责组织人员疏散。
3、救护伤员。
4、报告处置态势。
5、做好善后工作。
(七)考试期间考生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处置(负责人:唐 明)
1、为确保交通安全,同学前往考区所使用的交通工具为市公交公司车辆。同时教育学生严禁乘坐车况不佳的车辆。要选择责任性强、技术熟练的司机。
2、与当地公安部门和道路交通部门取得联系,要求在高考的整个行进过程中的路段上增派警力,保证道路的通畅与安全。
3、高考期间,如遇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领导及教师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正规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20、122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学校处理领导小组,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考试期间考生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处置 (负责人:张弛)
1、接到报告后,相关人员及时到位。
2、对中毒者进行处理。
3、控制现场,疏散群众,并做好家属安抚工作。
4、封存残留疑似致毒食物,待专业部门检验。
(九)考试期间,在考生中突发传染性、流行性、不明原因群体性疫情处置措施 (负责人:张弛)
1、接到报告后相关人员及时到位。
2、控制现场维持秩序。
3、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教师、学生及周围群众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4、落实有关卫生控制措施,做好预防工作。
八、预案的启动
(一)每次考试期间,均根据情况启动本预案的监测与预防及应急保障部分的相应条款。
(二)突发事件发生时,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类型,启动本预案应急处置部分的相应条款。
九、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十、其他注意事项
1、为了保障本次中考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考前初三年级要召开师生的安全教育动员大会,宣布组织纪律,强调安全及各种注意事项,对有关事项责任到人。
2、组织学生集体统一行动,服从带队教师的领导,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无故脱离团队,对违反纪律者要进行严肃处理。
3、强调时间观念,按时集合,按时进入考场。
4、教给学生一些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5、若发生突发事件,实行首见负责制。在场教师要立即进行应急处理,同时上报学校领导和教育局处理领导小组领导,若有需要,立即拨打110、120等特服电话。
6、学校领导及带队教师中考期间手机实行24小时开机,便于联系,并实行定时零汇报制度。
7、任课教师向学生反复强调中考期间中的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办法,严防事故发生。
8、中考期间,实行查岗巡视制度。尤其是中考期间的晚上,带队教师要定时和不定时的巡查学生寝室,保证学生按照作息时间学习和休息。
9、时刻关心中考期间的天气状况,做好防暴雨、防强风的预防措施。
10、最后一场考试结束后,要认真组织学生安全回校、回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