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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 作者:刘婷发布时间:2017-05-10来源:校团委点击:0

各年级、各团支部:

2016年,在教育局团委和学校党总支指导下,我校各级团组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目标,紧紧围绕学校“求适”“三让”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全面深入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青少年文化建设和团队建设等活动,不断创新共青团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总结经验,弘扬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健全激励机制,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团内创优争先的浓厚气氛,学校决定表彰一批在共青团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具有代表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切实评选出在团组织的工作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评比条件

1、先进团支部:

(1)班子健全,成员分工明确,协同工作好;

(2)团的各项制度健全,工作目标明确,有计划、有总结,活动坚持开展,效果明显;

(3)广大团员能够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得好;

(4)能够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创造性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有益的教育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5)阵地建设富有特色,使用率高,社会影响面较大。  

2、优秀团干部:

(1)认真学习政治、经济和科学文化知识和团的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2)热爱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创新意识强,能够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

(3)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带领团员青年积极主动地参与团的工作和活动,成绩突出。

 3、优秀共青团员:

(1)能够模范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权利和义务;

(2)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和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3)能够在工作和学习中及所属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名额分配原则

1、“先进团支部”共14个(高2016级5个,高2015级5个,高2014级4个);

2、优秀团干部:每个支部1个名额,必须担任团的工作干部(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娱委员);

3、优秀团员:不超过团员总数的10%(按照各支部团员总数推荐,原则上各支部优秀团员不超过5人)。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1、各支部要按所分名额和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初选工作,要以此为契机做好本支部的各项考核表彰工作,把表彰作为青少年的一项教育工作切实抓好。

 2、各单位要认真对照量化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和申报,于2017年4月19日前将名单报校团委刘婷老师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1:成师德高先进团支部自荐表

附2:成师德高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                          

 

共青团成都师范学院德阳高级中学委员会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