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师范学院德阳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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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师范学院德阳高级中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载体。在黎校长提出的“三让”理念指导下,以质量和科学为前提,为充分调动广大班主任、德育助理、干事关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结合我校实行年级负责制、绩效工资的形势下,德育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到位与效果相结合”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基础上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专项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在《四川省东电中学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的基础上,特制定此考核细则。
一、制定依据
根据德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的精神和我校《四川省东电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四川省东电中学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成都师范学院德阳高级中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专项考核实施细则》。
二、工作小组
指导老师:林义香
组 长:向建伟
副组长:刘 婷
组 员:仲 佳、张 娟、黄 波、李绪勇、任 佳、张婷婷
三、考核办法
总体办法:活动津贴实行分数制,班主任基础分为60分,年级德育助理或德育干事基础分为0分。工作小组按照具体活动内容和标准进行考核,实行加减分制和奖励分制。其中本项考核得分结果是班主任月考核得分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考核对象
各班主任、年级德育助理或德育干事
五、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
1、工作小组成员(年级德育助理或德育干事)原则上每月开一次例会,参会者一次加10分,请假者不加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10分。年级德育助理或德育干事应积极协调德育处和年级做好各年级主题活动的组织策划、具体实施、活动宣传及资料整理,根据各年级活动的参与情况和活动效果对助理或干事相应进行加减分。
2、年级主题活动
各年级根据各自本年度的教育主题,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活动,可以结合“东中大讲堂”的时间和内容,对于参与积极、活动有新意、活动效果好的年级或班级加30-60分,对于活动形式单一、效果一般的年级或班级加10-30分,对于未开展的活动的年级(各班)一次扣20分。
3、主题月活动
(1)主题班会
班会课活动班主任要精心设计、学生积极参与、活动效果良好,事先备课,有记录(查班主任工作记录)。根据德育处安排,参与班会观摩活动的班级,每次视活动效果加30-50分;正常开展班会课,将班会课挪作它用,发现一次扣5分;当月没有举办主题班会的扣10分;举办主题班会但上交材料不全的一项扣5分;(每月主题班会和大扫除交叉进行;一个月主题班会原则上开展2次;没有在课表中专门安排主题班会的毕业班由班主任自行安排。)
(4)黑板报
每月出一期黑板报,主题内容由德育处或各班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确定。要求板报有期号、主办单位、刊头设计者,书写规范、字迹工整美观,边框清楚;板报内容丰富针对性和可读性强。每月黑板报没出扣10分,主题内容不符合德育处要求的每次扣5分;
(3)主题月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10、0分.
4、其它活动:如中小学生艺术人才大赛、音乐节、舞蹈节、征文比赛、手抄报比赛、“五四”、“六一”、假期社会实践等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和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乐意接受,认真组织,获国家级一二三奖的分别加80、70、60分,获省级一二三奖的分别加60、50、40分,获市级一二三奖的分别加40、30、20分,获校级一二三奖的分别加20、15、10分(其中单项奖按每人次计算)。不参加的,每次扣5-30分;组织不得力,纪律不好,有违纪现象的由考核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扣5—20分。
5、没强制要求但积极主动参与活动的班级,视情况加5-10分。
说明:
1、本细则具体由工作小组统一进行考核,解释权归学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中心。
2、本细则在实践中根据实践效果通过总结和反思不断探索和完善。
3、本细则交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小组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并正式实施。
成都师范学院德阳高级中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中心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