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东电中学
甘孜内地高中学生回家(返校)交通费
补助管理规定(修订)
为了能使东电中学甘孜内地高中学生能安全、顺利地回家(返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2007﹞25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交通费补助范围:东电中学甘孜内地高中班在籍在校学生及甘孜州教育局外派教师和生活老师。
二、交通费补助标准:每年寒、暑假回家(返校)的交通费,按学生注册学籍的居住地所在的县城到德阳市汽车客运站之间的汽车票的金额据实补助(含保险费,不含路途食宿等其它费用)。
三、交通费补助程序:
(一)总务处确定学生注册学籍的居住地所在的县城到德阳市汽车客运站之间的汽车票的金额→(二)生活老师以班为单位填写“东电中学甘孜内地高中班学生交通费补助汇总表”→(三)德育处填写“四川省东电中学费用支出审签单”→(四)总务主任审核→(五)后勤副校长审核→(六)校长审批→(七)生活老师到财务室报销领取现金→(八)学生在生活老师处签字领取交通费补助费→(九)生活老师将学生签字的“东电中学甘孜内地高中班学生交通费补助费汇总表”返回财务室。
四、返家时,除注册学籍的居住地在康定县、泸定县(含海螺沟)以外的甘孜学生,由学校统一包车分别送到成都茶店子汽车站和新南门汽车站。包车使用的交通费报销程序:
(一)由总务处牵头,德育处、安全办和学校工程建设,大宗采购监督小组等部门成员组成招标小组确定学校定点的甘孜内地高中班学生回家客车运输企业,同时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协议→(二)德育处主任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甘孜学生离校时间,提前两周(10个工作日)书面申请交总务处(含学生人数、路线、出发地、目的地等内容)→(三)总务处主任根据定点合同与运输企业协商确定车辆、驾驶员、乘务人员安排相关事宜并书面告知德育处→(四)德育处主任组织安排并分别确定车牌号、车辆编号、学生乘坐车辆分配名单、随车路途管理老师名单等→(五)出发前安全办主任负责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和乘车文明等方面教育→(六)德育处主任填写东电中学甘孜内地高中班学生回家包车费用支出审签单→(七)总务主任审核→(八)后勤副校长审核→(九)校长审签→(十)财务室报销。
五、甘孜学生在校期间,国家法定假日学校统一组织组织外出社会实践、参观、学习等活动,包车使用的交通费报销程序:与甘孜学生由学校统一包车分别送到成都茶店子汽车站和新南门汽车站使用的交通费报销程序相同。
六、甘孜学生在回家(返校)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时,应提交书面说明交生活老师,经德育处审查后,分别报总务主任、后勤副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示处理。
七、本规定以外的未尽事宜由德育处和总务处商议决定后报校领导批示处理。
八、本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川省东电中学
2010年11月18日
四川省东电中学甘孜内地高中学生回家(返校)交通费补助费汇总表
序号 |
班 级 |
姓 名 |
家庭居住地 |
金额(元) |
签 名 |
1 |
高 级_班 |
|
|
|
|
2 |
高 级_班 |
|
|
|
|
3 |
高 级_班 |
|
|
|
|
4 |
高 级_班 |
|
|
|
|
5 |
高 级_班 |
|
|
|
|
6 |
高 级_班 |
|
|
|
|
7 |
高 级_班 |
|
|
|
|
8 |
高 级_班 |
|
|
|
|
9 |
高 级_班 |
|
|
|
|
10 |
高 级_班 |
|
|
|
|
11 |
高 级_班 |
|
|
|
|
12 |
高 级_班 |
|
|
|
|
13 |
高 级_班 |
|
|
|
|
14 |
高 级_班 |
|
|
|
|
15 |
高 级_班 |
|
|
|
|
16 |
高 级_班 |
|
|
|
|
17 |
高 级_班 |
|
|
|
|
18 |
高 级_班 |
|
|
|
|
|
合 计 |
|
|
|
|
审批: 复核: 制表: 年 月 日